湖北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5

    各市、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的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决定,3月10日后,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 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现将《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

    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指挥部分别成立企业服务组,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军民融合、经信、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 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地方金融监管、政务管理、能源、工商联、税务、人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审批管理、检査督办等工作。

    二、优化审批流程

    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各市(州)、县(市、区) 指挥部要根据《指导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安排、审批流程和工作要求。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等指定地点设立专门审批窗口,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通过线下或线上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相关部门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指挥部及时审批。要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尽可能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等。

    三、强化服务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和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设备、用工、用地、资金等困难和问题。要做好企业人员返岗服务,帮助员工安全高效返岗。要加强运输保障,打通物流堵点,确保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支持政策,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要制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加大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力度,协调解决企业防护设备和用品紧缺问题。

    四、压实工作责任

    各市(州)、县(市、区)指挥部要履行属地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完善复工复产企业调度工作机制,有序提高复工复产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和跟踪服务,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企业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员工返岗、进出、住宿、餐饮、上岗的全过程防疫管理。省指挥部适时组织对各地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责令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的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分区分级、 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防疫优先、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仍然是我省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要坚持防控之弦毫不放松,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落实严防严控的各项要求,科学研判疫情总体趋势,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二)分区分级、分类分时。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 以风险受控为复工前提,按照审慎稳妥、逐步推开的思路,分区域、分等级、分类型、分时段、有条件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策略,有序做好企业恢复生产工作,不搞“一刀切"。

    (三)企业主责、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实做细企业复工复产前后的各项准备、防控和应对工作。凡是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二、总体安排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3 月10日后,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

    (四)分区分级的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等级标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设区的市城区风险按照其所有城区中的最高风险等级进行认定,实行动态评估调整。低风险地区,即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的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分不同类型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即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不超过50例 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据防控形势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即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分类分时的划分。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 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 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按程序批准后可以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继续生产。其他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3月20日以后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由省委、省政府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根据研判的情况,提出意见上报中央批准,或请中央授权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

    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第一、二类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中风险地区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低风险地区实行限制清单管理,第一、二、三、四类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和限制清单,由省委、省政府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各地第一、二、三类企业名单和限制企业名单由各县(市、 区)指挥部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以适当方式提前公布。3月10日后,各地根据分区分级分类和企业防控到位情况等因素,除第一类企业可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低风险地区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周,依次做好第二、三类和笫四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风险地区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周,依次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有序做好笫二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六)企业申请的条件。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具体见附件1)。

    三、实施保障

    (七)申请审批。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指定地点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4)。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 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八)压实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 〔2020〕4号)和全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加强员工返岗、进出、住宿、餐饮、上岗的全过程防疫管理。各市(州)、县(市、区)指挥部要履行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根据本地风险等级,参照本指导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5)、 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附件6),报上一级指挥部备案,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 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按照'‘管系统、系统管,管行业、行业管"的要求,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省卫生健康委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控机制发〔2020〕28号)精神,提前制定并公布分行业、分场 所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企业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返岗服务。根据省指挥部下发的健康码发放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要求,将返岗人员纳入健康码管 理,实行全省“一码通",推进相关省份互认健康证明,帮助员工安全高效返岗。鼓励以员工自驾方式或用工单位“点对点"包 车方式实施返程,沿途做好防疫工作。企业员工返岗交通确有困 难的,由当地或上级指挥部统一协调解决。

    (十)物资保障。各地要注重打通物流堵点,将复工复产企业的原辅料、生产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等纳入运输保障范围,特别是对防疫物资、农副产品运输等相关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各级经信部门要提前测算、科学预估,全力支持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生产企业扩大生产供应, 统筹调度解决企业防护设备和用品紧缺问题。

    (十一)加强帮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住房公积金缓缴、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一 系列优惠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挥部出台的各类支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设备、用工、用地、资金 

等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全面推进在线审批服务、远程办公,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十二)调度督办。各级指挥部要完善复工复产企业调度工 作机制,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省指挥部适时组织对各地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责令 相关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